北斗新舊之間
位於臺灣彰化縣東南部、東螺溪(舊濁水溪)北岸;從清治時期北斗就成了重要的河港~山產等貨物匯集的集散中心
因沿著東螺溪下游航經溪湖、鹿港等地,出海可與中國沿海省份進行通商就是海上貿易。
嗡嗡我從諸羅縣志中找到作者認為這個地方在台灣[台灣府城(台南)]以北之偏僻荒島(西元1717年)
他就開始建置諸羅縣-彰化縣,像是城池、倉庫、學校、祠廟和壇壝等之繕修,還有農田水利的基礎設施之興建,也在西元1733年設置台灣北路(前身為台灣北路營:也是台灣府城(今台南)以北的軍事機構故稱北路)。北路協隸屬臺灣鎮管轄,官署設於彰化,而主官為副將。也因治台初期於台灣府以北和人並未開墾,故均為平埔族人的勢力範圍,且認為是未開墾及漢化的荒地之區域範圍。所以除了是最高的軍事單位,也象徵了漢人的勢力劃分,也因天子有意加強海防故編列水陸海汛~凡厄塞顯要也能易守難攻。
日治時期以後,因受河川整治政策影響,東螺溪的濁水溪下游主流地位被西螺溪取代,河道日漸淤積,運輸量萎縮,加上興築縱貫鐵路未經過本地,導致北斗的交通樞紐地位逐漸被員林取代,經濟活動受阻,人口成長趨緩,現今為彰化縣下轄六鎮之中人口最少者。
取自諸羅縣志的番俗圖:
畫師有劃出平埔族人在生活上的 乘屋 插秧 獲稻 登場 賽戲 會飲 舂米 捕鹿 捕魚 採檳榔
華武壟人是以種植旱稻、小米,加上狩獵野鹿為生, 因為在他們的語言對這三種物件有非常詳細的描述。
捕鹿:由於獵捕野鹿,所以費佛朗族人製造各種武器。所有投擲武器稱為 aga,狩獵弓箭 arivaribat,箭─bisa,弓弓─bree,捕獸網 akobos
舂米:稻禾收割回來,會陰涼倒懸於住家附近的小屋內。
平埔族把房子架高離地面,竹墻茅蓋,把這稱作「禾間」,因通風良好使稻穀易乾。
平埔族沒有像漢人複雜的碾米機器,只使用簡單的木製杵臼,計一日之食,帶穗而舂。
這種分析手法,在周婉窈對〈東番記〉的分析上同樣可見,顯示研究者並非無意識地使用這些材料,透過考訂作者與成書脈絡背景,更能理出文獻中的敘述脈絡。但也有作品將歷史文獻套入社會人類學的觀點之中,臺灣在地的歷史材料反而成為西方人類學理論的註腳,細嚼史料,即便抽掉理論,仍可得出同樣的觀察。
取自伊能嘉矩以下之日本學者如粟野傳之丞、鳥居龍藏等,以近代人類學的「學問」為範疇,並非以人類族群而是採用「語言」、「體質」與「文化」等特徵構成認識土著的客觀體系,確立了今日對原住民的分類知識建構,跳脫原以漢人中心以「生」、「化」、「熟」番的政治、文化的意識形態區分。因此,人類學研究中所稱的「平埔族」、「高山族」與清代文獻中的「熟番」、「生番」,兩者認識基礎不同。故不論是學術研究或族群的自我意識建構,企圖將歷史文獻對位到人類學意義上的土著族群分類時,便存在著許多「風險」,例如在追尋傳統文化與歷史記憶的連結時,文獻中的文化特質常被直接挪用來架構自身歷史傳統;或出現以偏蓋全的現象,認為平埔族都是母系社會或都有祀壺,就是一種對平埔族群聚落的迷思。
舊的分類架構經常不斷隨著新資料、新視野而鬆動,面對這種對位上的困難,杜正勝在理解「番社采風圖」時,也自承使用「頗為含混」的平埔族一詞來指稱描述對象。未來的研究方向應當可以思考如何結合人類學與歷史學的研究成果,透過整合日治時期龐大的調查資料、珍貴的歷史影像,以及土著做為臺灣島優勢族群時代的荷文資料,讓時間脈絡與影像素材進入到土著民族的歷史書寫之中。
一.北斗鎮的人文發展史
-荷治時期:
在1624年荷蘭佔領台灣南部後建立政權,而台灣西部整個西部變成荷蘭人的勢力範圍大約要到1644年左右。並把各個部落劃分成四個地方集會區。
而現在的彰南平原屬於北部地方集會區。從之後的文本書籍最早在明鄭時期,荷蘭牧師有紀錄整理的《台灣日記》在1645年紀載:Groot Dobale(似舊東螺)的原住民頭目向牧師控訴:"約四月前Cleyn Dobale(似新東螺)的兩名漢人,在Groot Dobale建造一間旁有棚架的房子,他們使用該村社的居民勞力,卻不願意為此支付工錢。並在當地做生意一段時間了!好像是把該地當成是定居或作生意的所在地。"根據文獻紀錄,可推測漢人在明朝中葉後已在東螺社附近活動。並跟東螺社民有很多交集,這時已經有小型村落、從事商業交易和小規模的拓墾。
不論是最早的原本居住在此的平埔族東螺社聚落;還是之後明清的漢人來至發展成『東螺街』。都於此地理位置為主要發展優勢!也因東螺溪的水源充沛而孕育了適合人文和經濟發展的環境。不過因大批漢人因北斗地區具有經濟等優勢而陸續進駐,也因漢人部段擴張下東螺社民受到迫害而不得不離開他們最初的家園而往內山│南投、宜蘭等地遷徙。
-清領時期:
而在黃淑璥在《臺海使搓錄》中對於康熙末葉的東螺社有以下之記載『東螺、貓兒干間,有讀書識字之番。有能背誦毛詩者,口齒頗真;往來牌票,藝能句讀。』能推知清治初期東螺社已有些漢人居住,並與東螺社民有往來,故教導他們讀書識字與背誦詩經等典籍。
社中有一公共集會稱之「公廨」或「社寮」而通事也在此地處理社民的生活事物。而番社若有星木作屋,其他社民皆齊力助之,房屋落成之日,男男女女共聚一番。並攜酒漿、載歌載舞、酩酊歡樂盡興而歸。
清代的巡台御史黃淑璥曾命畫師將台的平埔番社分布都繪成『台灣番社圖』我們後人能從中窺探!而尤清康熙的古地圖能知道東螺社的社域和社民的民俗和生活。可清楚看到屋舍型態大致已填土危基,編竹為壁,上覆茅草。也為了防潮和雨水入侵故將土基架高,所以要搭梯才可入內。屋舍規模高可達五至六尺、寬五丈、深度能到十丈多。並多以喬木為柱。而前後左右皆有門可出入!屋內可煮食、可坐可躺臥。而粟米則放於屋外離地數尺的糧倉內~可防潮及被鼠啃食!
清代北斗鎮的重大歷史及意義:
│林衡道教授言民間流傳:一府 二鹿 三艋舺 四寶斗。
│清代台灣第一個都市計畫街區。
│傳說是清代在北斗街出現全台最早的夜市。
│是清代全台首屈一指的染布業中心。
│北斗的牛墟曾與北港牛墟和善化牛墟並稱為全台三大牛墟市集。
而在中村孝志《荷蘭時代的台灣番社戶口表》調查 東螺作為當時人丁旺盛的社群。在北斗街的人口遠超過彰化其他地區。
清廷因平埔族協助平定林爽文事件有功 在乾隆53年把台灣分成南北兩路執行屯田制 全台大屯4處 小屯8處
東螺設立大屯故反映出東螺社當時在彰化境內最具規模的聚落 同時東螺社屯丁人數也是彰化之首 亦是北路屯防人數最多的聚落
有段諺語紀錄了寶斗的往昔之繁華歲月光華!
關於虎尾壠簡介
About Favorlang
虎尾壠社是 17 世紀荷治時期重要的原住民聚落之一,其分佈位置約在今日彰化、雲林一帶,介於新舊虎尾溪之間。許多學者,包含小川尚義、李壬癸、土田滋、楊森富等人,認為虎尾壠社的族屬應為臺灣中部的「巴布薩族」(Babuza 或 Babosa),或洪安雅族的分支(Hoanya);而其於荷蘭文獻中之名:Favorlang、Favorlangh、Vavoylangh、Vavorolangh、Vavorlla等,經考究發現可能為當時與其敵對的西拉雅族所稱,並非本族人自我認同的稱呼。荷蘭文獻記載形容虎尾壠族人是個「粗野兇悍傲慢的」族群,多次與生活於魍港的漢人發生衝突,是荷蘭人眼中的麻煩製造者。於是荷蘭人統治期間曾對虎尾壠人發動數次征伐,不但殺害了多數人口,更燒毀了族人賴以為生的穀倉與房屋。虎尾壠人在生存環境日漸窘迫之下,只能不斷搬遷或與漢人同化,於是整體文化便漸漸走向了消亡之路。
費佛蘭人大概可以很輕鬆地辨識出鹿的性別、年齡等,甚至有可能用來控制鹿的數量,以避免濫殺母鹿和小鹿。
當 17 世紀的時候,荷蘭人把台南附近的鹿隻都快獵光後,也開始把想法動到北邊彰化、雲林的費佛蘭人部落。 於是,荷蘭人和結盟的幾個西拉雅族部落,一起攻打費佛蘭人:以前部落間打架,頂多獵幾顆人頭,但這些外強一到,燒殺擄掠,常常把好幾個部落的人都滅了,把部落都燒了。
伊能嘉矩的『臺灣蕃政志』Poavosa(巴布薩族),他提 到彰化方面有東螺社(Taopari)、二林社(Maketun)、阿束社(Assok)、眉裏社(Vairie)、馬芝遴社(Tariu)、掃捒社(Vavusaga)、半線社(Pansoa)等地名。
我也慶幸,幸好有是荷蘭宣教師他們撰寫民族誌~
因為若沒有為他們 我們根本無從找查~等同不可考啦!
除了生者以外,他們也在荷蘭人統治之後才開始埋葬死人的習慣,chachap au macha,意思就 是將死人蓋起來。因為在此之前華武壟人過世,他們會將死人放到挖掘的墓穴裡,但是不將死 人掩埋。因此荷蘭長官給西門‧范布鍊牧師的任命命令當中有一條,就是要求原住民必須埋葬 他們的死者。因此在范布鍊牧師的要求下,華武壟人才開始埋葬亡者。
,是荷治時期使用最廣泛的臺灣原住民語之一,它與新港語是目前僅存的 17 世紀原住民語料,主要保存於荷蘭東印度公司牧師記錄下來的辭典、主禱文、聖經片段、教義問答、以及講道詞裡。
,於 1839、1840 年接連出版的荷文和英文版《華武壟字典》作為基本資料,加上 17 世紀荷蘭宣教師雅各‧花德烈牧師(Jacobus Vertrecht)在華武 壟地區服務時,為當地人所撰寫的數篇教理問答當中的〈荷蘭人與華武壟人的對話〉作為參考 資料,藉此來初步重建華武壟人的民族誌。
可能是土地肥沃的關係,所以部落的規模相當大,根據文獻顯示Favorlang華武壟社的居民可達4000人之多。為了維持這種規模人口部落的生存,就必須在資源上做相當程度的控制,為了維持糧食的自給自足。避免外族入侵傳統領域就成為華武壟部落的重要活動。因此在荷蘭文獻當中可見華武壟族與西拉雅人或閩南人發生衝突。儘管如此,華武壟地區並不是1635至1636年荷蘭的麻豆社征伐所攻擊的地區。
荷蘭在統治地域擴充之後,發現這裡所生產的梅花鹿產量遠比已經逐漸枯竭的南部地區來得豐富。所以荷蘭人的目光才逐漸轉移到這個物產豐饒的中間地區。
在華武壟社當中 就出現主戰派與主和派兩種聲音。由於荷蘭勢力進逼的態勢極為明顯,因此初期是由主戰派勢 力佔上風。所以華武壟的戰士多次前往魍港,攻擊在當地活動的漢人。而此舉剛好給覬覦 華武壟土地的荷蘭人一個出兵的藉口。因此荷蘭長官范德堡三度率領荷蘭軍隊和原住民盟軍, 進行懲罰性的攻擊。
第一個階段是大員的荷蘭完成首度統治,因統治區域與諸羅縣相鄰,’讓當時荷蘭人允許唐人在統治區域內從事農耕與狩獵,此事讓華武壟族人她們傳統的狩獵領地受到相當程度的威脅。
第二個階段:第三次征伐之後,族群士氣受到重大打擊的華武壟人投降,並且簽訂 8 個項目的〈和平條約〉,荷蘭和華武壟人的關係進入第 2 個階段。華武壟人也就成為荷蘭人的順民,也派員參加地方集會,等同完全接受荷蘭人的統治。而荷蘭東印度公司也派遣首位神職人員兼行政官員的西門‧范布 鍊牧師(D. Simon van Breen, 1843-1647)進入華武壟地區。這是台灣改革宗教會首度擴充到這 個地區。除了西門‧范布鍊牧師以外,在這個時期台灣改革宗教會還派了兩位宣教師駐在華武 壟地區,這兩位牧師為華武壟族留下重要的歷史文獻。
華武壟人對魍港地區的漢人發動兩次攻擊,第一次是在 1636 年 6 月 27 至 28 日的熱蘭遮城日誌,收錄來自高等商 務員(Opperkopman)van Sanan 的書信,內容當中記載,華武壟人於數日前殺害 3 名在魍港捕魚的漢人,也傷害一 些人,還有一批人被割掉頭髮。第 2 次發生在同年的 8 月底,漢人的領袖跑到魍港向荷蘭商務員表示,有 180 到 190 名華武壟人前往石灰島,只要有機會,就計畫攻擊或燒毀荷蘭人所興建的木柵。《熱蘭遮城日誌,第一冊》
而這個舉動剛好給覬覦華武壟族人土地的荷蘭人一個出兵的藉口。因此荷蘭長官范德堡三度率領荷蘭軍隊和原住民盟軍,進行懲罰性的攻擊。
第三個階段:由於華武壟語和西拉雅語是兩種截然不同的語言,所以這些宣教師實際在華武壟服事的時間還要再縮短。儘管時間短暫,但是花德烈和哈伯宜牧師留下華武壟最重要的和本地化的教理問答與辭典。後來花德烈牧師與台灣長官的衝突在1651年被迫離台,加上哈伯宜牧師病故。讓華武壟的傳教事業陷入停滯的狀況,這個階段持續到1654年。後來由於缺乏牧師監督,加上駐在華武壟的學校教師對待當地人的惡行讓荷蘭行政官員極度憂心,深怕這種舉動會導致華武壟人的叛變。
麥都思 (Walter Henry Medhurst)有撰寫 Dictionary of the Favorlang dialect of the Formosan language(英文)
、宗教:根據花德烈牧師的教理問答可以知道,華武壟人並非祖靈崇拜的宗教信仰,他們敬奉世界的創造者 Haibos(如海伯信仰),一年當中有特定的節期稱為 mian(酋長過世整個部落也會舉行數日的紀念 活動),除外他們也有女祭司稱為 ma-arien 或 ma-aries(男、女祭司),這些祭司會舉行宗教儀式 稱為 lumala。至於儀式舉行的情況不詳。除了上述的神祇和祭司以外,華武壟人也非常注重特 定鳥類所帶來的神喻。
亞當鳥:占卜鳥這個鳥稱為亞當鳥 Adam,此鳥略小於麻雀,色彩豐富,有長尾巴,原住民會由這此鳥預測吉凶,如果啼叫兩次或 4 次叫表示厄運,但若啼叫 1、3、5 次,則表示成功與好 運,如果啼叫的次數多於這些數目,就根據單或雙數表示更大的好運或厄運。
20230619 搬家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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