碎嘴前言:
之前我雖然有看過相關文章或影視等~
也因為不了解~流於片面
就認為是性虐待
也因為後來一些朋友接觸後~
才了解 就跟探索自己一樣 是個漫長的探索吧!
以下就是嗡嗡我彙整的資料哦!我要認真的說 必定要安全+安全+安全!重點
嗡嗡我一開始也把SM認為是一種凌辱或性虐待 其實並非如此,因為性虐待就只是為了滿足一己之慾罷了!
或許是透過一些優勢向弱勢方進行強迫性行為。
不過其實真正的bdsm主導方其實是M哦!
其中一挖掘儀式又有包含綁縛與調教(Bondage & Discipline,即B/D)
支配與臣服(Dominance & Submission,即D/S)
施虐與受虐(Sadism & Masochism,即S/M)。當然每個人的喜好、興趣都不同
而這些區別可以是雙方的情緒和生理、心理因素。
如綑綁造成的無力感。
BDSM是要追尋?
還說不變態!你看看 有施虐、綑綁還有調教!有痛苦還是折磨~好驚世駭俗~!!
好!說重點 就像維基所寫的藉由施虐和被虐者的感覺來同時獲得快感 就是一種痛爽感
你有看到嗎?需要同時獲得歡愉和滿足~若能滿足 這是多麼歡喜的是啊! 就像雙方同意談這場虐戀般~
所以~就必須要在兩人相互了解 並有溝通、信任的互動
還有就是切記 一定要按照你們相處的原則來▶前提就是要互相信任和確認下
彼此之間的情趣才會碰撞出火花嘛!雙方要互相要碰撞出來情緒是多麼難得的事了!所以
嗡嗡要來讓大家嘗試一下不同以往的性愛體驗
注意:相互配合的情況要達到受虐者M和施虐者S都想要的程度!
就像很多故事所說的一個願打一個願挨一樣 使參與的雙方都要有達到滿足的目的
這也是喜歡SM的人找對象的前提就是參與的人都要接受才行!
而嗡嗡我自己是既S又M的人 嗡嗡我現在才明白其實不管事S或M都可以~當那個人尊重你和了解、滿足並呵護你
那你當然就會跟他一起發掘這些自己不清楚的情慾世界!
而疼痛~可以刺激大腦產生歡愉來減輕疼痛感。所以可以把SM定義為"在具有自主權的成人間,再相互同意下,以安全的方式,執行一個結合疼痛與羞辱之感,同時引起性刺激、性高潮和身心滿足之行為"
此作用為雙方透過肢體、情境、口頭上的滿足為重要內涵!若沒有從中得到滿足(就是有種痛爽感!)
雙方權力的流竄
嗡嗡覺得若參與SM的雙方互動關係~大家會以為~好像掌握節奏的人大家會將他認為是S也就是施虐者,會誤認為施虐者就是掌控者
其實不然!因為其實從調教過程就是身心理上的折磨是由受虐者所控制的!也就是掌有主權的一方哦!
仔細想,所以就是受虐者並非就是沒有權力的!因為是必須主動要求對方(施虐者)給予他身心理上的苦痛
故也非只被動地承受!所以有可能在對方給予的痛苦不足或太多時,都會讓受虐者主動 不要/換掉這個對象!
BDSM 我想就是一種親暱互動交流協的調關係吧!笑
在關係中M才是真正能掌握主導的人,我認為S的歡愉是建立在M所帶來的快樂罷了!
1.S向M施虐 這是第一個步驟!M會因為S的施虐而生身心裡的疼痛及愉悅的滿足刺激│也許是強烈的羞辱感故M在關係中是掌舵者也是享受者!
2.S只是被動地享受快樂!因為是意識到施虐M所激發內在征服慾或控制慾以及M所展現的肢體或聲音!
所以S在這場關係中,並非實際主導者,而是被動享受的人!
3.因此受虐者才是整個過程的主要角色!而S施虐者就是坦蕩的客體!
因為就像之前所述~S必須獲得M的同意才能施行
4.S也必須屈服在M的權力之下 所以嗡嗡我認為角色是輪流可替換的
就是一種既S又M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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